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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为加快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,市科技局、市教委、市人力社保局联合印发《重庆市加快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若干措施》(下称《措施》),从优化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机制、推进高校科技成果汇集对接、推进高校科技成果快速熟化孵化、促进高校科技成果属地转化、大力支持高校师生创新创业、强化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激励保障6个方面出台21条具体措施,助推高校科技成果加快形成生产力。

《措施》提出,扩大高校科技成果管理自主权,探索高校职务科技成果及其转化形成的资产单列管理,完善职务科技成果资产评价、处置及转化审批、备案、考核等区别于现行国有资产管理的制度;拓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渠道,探索“权益让渡”“先使用后付费”方式转化科技成果,支持“先投后股”转化高校科技成果;支持高校建设科技成果孵化载体,做大做强科技企业孵化器、大学科技园、环大学创新生态圈等孵化载体,提升专业化服务能力;强化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金融支撑,做大重庆科技成果转化股权投资基金规模,争取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落地,力争基金规模达到20亿元以上,并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参与设立种子基金;推动高校科技成果属地转化,鼓励高校加大投入,提升技术转移机构专业服务能力和培养技术经纪人队伍;支持高校师生创新创业,科研人员带着技术和成果领办创办科技企业,在不超过3年时间内保留人事关系,在校大学生休学创业可保留学籍3年。

《措施》的出台,将为全市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提供更为有力的支持。

在过去的一年中,重庆大学以科技成果转化“123”实施路径为引领,建立学校一体化成果转化体系,贯通两个“一公里”,实现企业与高校的“双向奔赴”,营造创新氛围、制度氛围和服务氛围,推进成果转化全生命周期良性发展。在此基础上,技术转移研究院陆续修订系列成果转化制度,提高完成人收益分配比例,优化成果转化流程,提出“先试用后付费”等创新举措,激发成果转化与创新创业活力。在各项工作的推动下,重庆大学科技成果转化进程取得了显著成效。

下一步,重庆大学技术转移研究院将积极响应《措施》要求,进一步加强与地方政府、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合作,推动重庆大学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进程,为地区经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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